從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獲悉,按照《保定市中心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有關要求,我市制定發布城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指南(試行),引導和規范市民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行為。
據悉,2018年6月份,保定市已在黨政機關、醫院、學校等開展生活垃圾強制分類試點工作。城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指南發布后,市中心城區將穩步擴大生活垃圾分類范圍,逐漸完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逐步實現各類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
城區生活垃圾包括工業垃圾、危險廢物、醫療垃圾、園林垃圾、建筑垃圾、裝修垃圾、農業垃圾、病死及死因不明的動物等固體廢物。我市將其分為四類標準,分別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濕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
城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指南(試行)要求,生活垃圾投放人應根據所在場所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公示的投放時間、投放地點和投放要求,將各類垃圾分類投放至對應的分類垃圾收集容器內。例如,可回收物中,金屬瓶宜壓實、金屬尖利器物宜用硬紙包裹捆綁后再投放;有害垃圾中廢油漆和廢殺蟲劑、清潔劑、空調清洗劑等均應與原容器一起密封投放。
保定市城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指南(試行)
為引導和規范市中心城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行為,按照《保定市中心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保政辦發〔2019〕4號)有關要求,參照《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標志》《城鎮生活垃圾分類操作規程》,制定本生活垃圾投放指南。
一、適用范圍
本指南適用于保定市城區范圍內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農村地區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可參照使用。
工業垃圾、危險廢物、醫療垃圾、園林垃圾、建筑垃圾、裝修垃圾、農業垃圾、病死及死因不明的動物等固體廢物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處理,嚴禁投放至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或收集設施。
二、 分類標準
城區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以及相關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棄物。城區生活垃圾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濕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為基本分類標準。
(一)可回收物。主要品種包括:廢紙張、廢紙箱、廢塑料、廢玻璃制品、廢金屬、廢織物、廢橡膠、廢舊家具、電子廢棄物等適宜回收、可循環利用的生活廢棄物。
(二)有害垃圾。主要品種包括:廢電池(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鉛蓄電池等),廢熒光燈管(日光燈管、節能燈等),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廢油漆、溶劑及其包裝物,廢殺蟲劑、消毒劑及其包裝物,廢膠片及廢相紙等對人體健康、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潛在危害的生活廢棄物。
(三)廚余垃圾(亦稱“濕垃圾”)。主要品種包括:食材廢料、剩菜剩飯、過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綠植、中藥藥渣等易腐的生物質生活廢棄物。
(四)其他垃圾(亦稱“干垃圾”)。即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濕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廢棄物。
生活垃圾的具體分類標準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生活垃圾特性和利用處置需要予以調整。
河北生活垃圾分類指南
2019年11月29日 分類垃圾桶-www.gelk.cn 分類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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